关于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淮南考区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7-23 16:48:3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0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办法
(一)老考生核验办法
参加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缴费。
(二)新考生资审办法
未参加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参加2018以前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为新考生,首先由系统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现场核查内容
(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不受理单位统一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现场核验户籍、社保、劳动合同、学历信息等,凡与本人不符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中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年限”,指在属地参加社保、劳动合同相对应年限。有特殊情况的,现场另行核查。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考生不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将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考生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来现场核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届时,我市将组织市建委、市征缴中心、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人社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全程核查。
(三)邀请市纪检组全程监督。
(四)现场核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继续关注淮南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淮南市城乡建设局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