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 2017-10-09 10:28:16
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因工作需要,凤台县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7年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程序
登陆报名网站→详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自我确认→网上缴费。
(三)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进行自我确认。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网上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7年10月21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照每人80元标准收费,报考人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16︰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销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专业测试成绩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等材料。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六、体检
体检由县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考核由县经济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待遇根据岗位不同采取年薪制,保底工资比照不低于人社部门核定的同级别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由凤台县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淮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咨询电话:0554-8912008、8689711。
附件1:《2017年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凤台县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