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非警察、非乡镇职位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06-26 10:53:04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5号)等规定,现就我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非乡镇职位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及地点
1、对象:非警察、非乡镇职位面试入围人员;
2、时间安排:
2017年7月3日:
上午:8:30-11:30
(职位代码:070001-070027)
下午:2:40- 5:20
(职位代码:070028-070040、070044-070055、070059-070062)
2017年7月4日:
上午:8:30-11:30
(职位代码:070063-070066、070071-070078、070083-070100)
下午:2:40- 5:20
(职位代码:070101-070111、070116-070127、070131-070137、070144)
2017年7月5日:
上午:8:30-11:30
(职位代码:070145-070177)
3、地点:淮南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大厅(刘家山路36-1);
二、须提供的证件、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2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
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以及有关证件材料。
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应提供由所工作的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计算时间的要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入学前曾在基层单位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录用满2年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材料、录用通知书、录用批复或录用审批表皆可)。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证。其中,2017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可凭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包含“服务基层开始时间、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等内容的书面证明以及相关材料。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服务基层”有关证书的考生,至2017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按3:1的比例确定。
3、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不接受邮件、邮箱、传真等形式的资格复审材料,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南先锋网、淮南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的通知。以后的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相关信息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附件:淮南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警察、非乡镇职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淮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